01
天启二年(1622年),福建漳州府一姓郑的大户人家。
郑家少爷此时年方十八,精通音律与赌博,臂力出众,还耍的一手好棍棒。
关键,是个极品花样美男,走在街上300%回头率那种。
《广阳杂记》:幼姣好。
《明季北略》:固姣好色媚。
《纤言》:见其恣容秀丽,公曰:汝当贵而封王。
一天,郑少爷打算在家做个头发。
这种活都是下人伺候的。
但这次,郑少爷的小妈却自告奋勇,亲自操刀。
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。
理着理着,小妈开始有意无意,挨挨蹭蹭,言语充满暧昧,行为逐渐放荡......
郑少爷心下雪亮:老爹有一大堆小妾,平时忙不过来,难免有几个照顾不到的......便大着胆子把手......
关键时候,郑老爹回来了。
两人因为太投入了,以至于这幕活春宫,被突然回家的郑老爹尽收眼底。
郑老爹气疯,随手抄起棍子,要打死逆子。
郑少爷撒丫子跑得快,逃出府......
原以为躲一阵子就没事了,没想到老头子来真的,派人到处追杀。
可人总要吃饭,家是回不去了,总不能坐等着饿死吧?
思来想去,走投无路的郑少爷只好求做远洋贸易的巨商带去日本。
计六奇《明季北略》载:
“飞黄固姣好色媚、爱之者非一商,遂与具往”。
——这话说白了,小郑的船钱就是他的屁股。
到了日本后,一次宴会上,肥前平户藩(今日本长崎县平户市)的岛主的女儿田川氏,看上了样貌出众的郑少爷。
就这样,郑少爷入赘了田川家,并生下一个此后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的儿子——郑成功。
没错,这个郑少爷就是郑成功的爹,郑芝龙。
计六奇《明季北略》载:
“芝龙号飞黄,福建漳州府漳镇人。离府六十里,滨于海。父多妾媵,其生第六子之母,与飞黄构别情。一日,为飞黄理发,飞黄以手插入其裙腰,调情意密。父自后走出,飞黄提缩,势急,裙带为绝,父目击,持棍怒逐飞黄,奔一飘洋船。时盖泊其舍傍也。父怒,方骂声言,寻出杀之,急切不得归。洋船又刻时挂帆,飞黄恳巨商带往日本。飞黄固姣好色媚、爱之者非一商,遂与具往。至则各商有发货、置货之烦,飞黄独无所事。日就岛主宴饮歌舞,时岛主家有文君悦之,即国姓郑成功之母也。赘入为日本人婿。来艘已返,且未归,生一子,国姓也。
02
一年之后,巨商再来日本,郑芝龙便只身搭船回国。
不料半路遇上海盗。
生死时刻,他的美貌发挥了作用——
“飞黄(郑芝龙)亦随船货作千金,分与主寨之贼,贼嬖之。”
贼,指的是,海盗李旦。
李旦,祖籍福建泉州,生意做得很大,足迹遍布日本、朝鲜及东南亚各地。当时,整个日本国内的对外贸易船只,都需要获得德川幕府签发的贸易特许证才能做生意,李旦就是少数几个能拿到这种“大杀器”的外国商人之一。手下要钱有钱,要人有人,大有超过当年“五峰船主”汪直的势头。
嬖,读[bì],被宠幸的意思,郑芝龙从此做了“ 压寨相公”。
03
郑芝龙称李旦为“义父”。
李旦为了把郑芝龙培养成复合型人才,又不至于重蹈被干儿子“捅”的覆辙,便把郑芝龙安排到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去当翻译通事。
天启五年(1625年),李旦在日本病逝,临终前,他将产业全部交托给了郑芝龙。
小郑摇身一变,成了东亚最大的走私商。
从一文不名到名震东南他只花了三年时间。
但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。
郑芝龙明白,树大招风,很容易遭人眼红,海盗这份工作终究不是长久之计。
不如趁自己实力尚存,找棵大树靠。
比如,混个明廷的官方身份,洗白上岸。
郑芝龙托人找到时任福建巡抚的熊文灿,深刻表达了自己的“爱国之心”,请求朝廷给个机会。
朝廷的水师根本搞不定郑芝龙,他现在竟然要投降?熊文灿喜出望外,自然没有不接的道理。
就这么着,崇祯元年(1629年),郑芝龙成功转型,摇身一变,成了厦门游击,混进了体制。
04
听说郑芝龙进了体制内,荷兰人便打起了他的主意。
什么主意呢?
原来,荷兰人自万历三十二年(1604年)开始,就一直渴望和明朝直接进行贸易往来。
然而大明,从始至终只允许葡萄牙一家,其他“夷人”一概免谈。
荷兰没办法,多年来,只能通过李旦和郑芝龙,和大明做生意。
李旦和郑芝龙爷俩,就是当倒爷赚差价。
荷兰人当然不爽忍受倒爷的盘剥。但苦于打不开明朝的大门,也只能一直忍着。
而如今小郑成了大明的官儿,看看能不能利用这份交情,让小郑帮忙疏通疏通,争取开下互市?
当然,荷兰人也明白,郑芝龙除非是傻子,否则怎么可放着差价不赚。
崇祯二年(1629年)8月,荷兰在台湾的行政长官普特曼斯,乘船前往厦门,准备和小郑当面聊聊,探探口风。
到了厦门港,普特曼斯赫然发现,港里的船没有一艘挂“郑”字大旗。
一打听才知道,原来,郑芝龙手下不少兄弟不接受招安。
李魁奇就是其中一个。
李魁奇也是纵横东南沿海多年的枭雄,振臂一呼,应者云集,很快就纠集起了一支数千人的海盗团队,继续和朝廷作对。
而郑芝龙受招安之后,处处被官府猜忌、压制,过得也是不爽。
越来越多的人受不了这种处境,纷纷去投了李魁奇。
就这样,此消彼长,李魁奇的实力已经大大超过了郑芝龙,成了海盗中的扛把子。
前不久,李魁奇又趁着郑芝龙前往福州述职的机会,一举袭占了郑芝龙的老窝——厦门。
05
郑芝龙无力反攻,想求熊文灿帮着夺回厦门。
奈何熊文灿只会招安,根本不会打仗!
况且,福建明军实力也不允许,打不过。
于是郑芝龙便把希望寄托在荷兰人身上。
开出价码:如果荷兰人帮他消灭李魁奇,夺回厦门,他一定想办法为荷兰人疏通官府,让荷兰人到厦门港做生意。
李魁奇也在拉拢荷兰人,开出的价码不比郑芝龙低。
普特曼斯冷静观察了好几个月,最终认定,帮郑芝龙清理门户。毕竟郑芝龙有大明官员的身份,比海盗李魁奇更值得信赖。
崇祯三年(1630年)二月,普特曼斯出动战舰,帮郑芝龙夺回厦门。
郑芝龙也很上道,立马就和普特曼斯签了协议,承诺:他将向巡抚熊文灿说情,请熊大人开恩,允许荷兰商船到厦门直接进行贸易。
普特曼斯把这个协议送回巴达维亚(今印尼雅加达)东印度公司总部,东印度公司上下一片欢腾。
可荷兰人并没有开心很长时间,因为接下来,郑芝龙明显支支吾吾。
荷兰人一打听,原来不久之前,熊文灿平调为广东巡抚,崇祯派南京太仆寺卿邹维琏接了老熊的班。
邹维琏是东林党出身,出了名的软硬不吃。
郑芝龙表示:不是兄弟不上劲儿啊,实在是新来的上司太难摆平啊!
荷兰人还是太天真,表示:我们可以宽限些时间嘛。
他们并不明白郑芝龙的真实想法:荷兰人一旦跟朝廷搭上了线,那我郑芝龙还有啥用?
06
开放厦门港的事,一拖就是三年过去了。
直到崇祯六年(1633年)3月,普特曼斯按捺不住了,当初他是拍了胸脯的,结果搞成现在这样,公司上下都在看着他,再拖下去怕是要被炒鱿鱼了。
普特曼斯亲自跑到厦门,要求郑芝龙立刻兑现协议。
郑芝龙呢,跟荷兰人打了三年哈哈,也够够的了,索性也不装了,直接回答:“巡抚邹大人绝无可能答应对荷兰人开放贸易,你们就死了这这条心吧!”
普特曼斯吐血三升:尼玛,这不是把老子当猴耍么?这个场子老子无论如何都得找回来!
4月22日,普特曼斯抵达巴达维亚,向东印度公司述职,转述了郑芝龙的态度。
公司董事会经过商议,也认定必须对郑芝龙使用武力,迫使其履行协议,威慑明朝官府开放贸易。
就这样,东南沿海,战云密布。一场大战一触即发!
07
6月2日,普特曼斯率领船队从巴达维亚启程,7月5日,到达南澳岛和台湾的船队会合,组成了一支12艘船的船队:
其中
1艘“士希布”船
6艘“亚哈特”船
2艘“福禄特”船
3艘“戎克”船
“士希布”船(schip)是当时东印度公司拥有的最大型的商船,一般用来从巴达维亚运送把商品和金钱回荷兰,所以也叫“归国商船”。
为了多装货物,这种船的体积庞大,载重量可达1000吨以上。
但为此也牺牲了航速和机动性,所载火炮数量也不多,一般在16-24门火炮(主要是海上自卫用),实际上并不适合作为战舰使用。
但因为东印度公司是个商业公司,从经济因素考虑没有建造专门的军舰,所以才把这种大型商船硬当战舰用。
“亚哈特”船(jacht)是当时东印度公司的主力商船,主要负责东印度公司对东印度群岛、吕宋、台湾、福建等地的贸易往来。
和“士希布”船比起来,“亚哈特”船应用更为灵活。
分大、中、小三种,大者载货量可达600-700吨,火炮数18-24门;中者300-400吨,火炮数14-16门;小者100-200吨,火炮数6-12门。
“福禄特”船(fluyt)是一种简化版的商船,主要用于中短途运输,由于建造成本较低,载货量也不小,所以作为商船性价比很高。
但因为只有一层甲板可以装火炮,载炮量一般只有12-15门炮。
至于“戎克船”(junk)则是中国式的帆船(采用中国式直帆),不适合远洋航行,适合进入河道和浅水港口。
主要用来作为浅水运输船和登陆船使用,因此火炮数非常少,只有1-2门炮,或者干脆不装火炮。
由此可以看出,普特曼斯率领的这支荷兰“舰队”(如果能称得上是“舰队”的话)实际上就是12艘各类武装商船组成的商船队。
一条正经的战舰都没有。
如果再考虑到所装载火炮型号的差距,可以说,普特曼斯率领的这支“舰队”全部火力加起来都不如一艘荷兰海军的主力战列舰。
当时荷兰正经战舰的下限是四级巡防舰,载炮量应该达到36门以上,而主力战列舰载炮量一般在60-70-门。
荷兰海军的王牌战列舰——“七省号”,载炮量甚至达到80门。
可就是这么一支七拼八凑起来的乌合之众,还是可以吊打当时的明朝水师。
当时明朝水师最大的战舰是大号的福船
一共10门火炮:
主力火炮仅有“大发熕”1门(发射的炮弹“每个约重四斤”,换算下来大约是5磅重;大号佛郎机6门,发射1磅炮弹;碗口铳3门。)
其余的火器只有十几斤重的所谓“迅雷炮”20门、属于火枪的“鲁密铳”10支。
此外还有大量的诸如喷筒、火箭、火砖之类的极为原始的燃烧类火器。
至于中号、小号福船,火力就更加不够看了。
靠这种战船出战,自然只能被荷兰人吊打。
08
郑芝龙也清楚这一点,所以为了对付荷兰人可能的报复,他早两年就开始不惜血本打造新式战船:以福船为蓝本,大大加强了火力强度,每艘船都模仿荷兰船设置了两舷的炮甲板,火炮数达到了16-20门。
但郑芝龙没料到的是,荷兰人早就知道他的新式战船的存在,所以给他来了个“先下手为强”——
7月12日拂晓,普特曼斯派出5艘“亚哈特”船,趁涨潮时分,快速突入厦门港。
此时,厦门港内毫无防备,大部分明军水师官兵还在睡觉,直到被荷兰人的炮声惊醒。
5艘荷兰船只用了几个小时就将郑芝龙苦心打造的10余艘新式战船全部击毁,同时击沉20多艘中小战船,然后全身而退。
09
郑芝龙还没上场,主力就已经被消灭了,这仗还怎么打?
郑芝龙只好采用外交手段去和荷兰人交涉,派人去询问为什么要搞突然袭击?
普特曼斯气极反笑:“你心里没数吗?赶紧麻溜儿履行协议,开放厦门港,这事儿就算完了,不然继续打!”
明知“理亏”,郑芝龙还是拿出混江湖的手段:“开放厦门可以啊,但你得先赔偿我的损失,老子那么多船,可不能就这么算了!”
就这样,双方扯皮了十几天。
到7月29日,普特曼斯看郑芝龙没有任何想要履行协议的意思,于是正式向厦门方面递交宣战书,宣布:从即日起开始封锁福建沿海港口,扣押所有明朝商船和渔船,直至大明同意开放贸易为止。
这一宣战正中郑芝龙下怀,因为从荷兰人递交宣战书之时起,这整件事情的性质就从荷兰人和郑芝龙之间的矛盾,变成了荷兰与大明之间的矛盾了。
如此,大明官府就不可能再置身事外了。
10
福建巡抚邹维琏收到战书后,马上下令全省动员,“烧一夷船赏银二百两,得一夷首赏银五十两”。同时飞报北京,请求朝廷支援。
郑芝龙这边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,保住自己在东南沿海的贸易垄断地位,也是不惜血本,拿出多年积蓄,派人去澳门购买葡萄牙火炮,武装福建水师。
就在明朝方面紧锣密鼓地备战之时,荷兰人却没了动静。
这可不是他们良心发现了,是因为此时福建沿海进入了台风季。
一直到10月初,台风过去,荷兰人才重新行动起来。
这么一来,明朝方面就获得了两个多月宝贵的备战时间。
更重要的是,在台风中,荷兰船队有2艘船触礁沉没,另有一艘风帆被吹得不知去向。
为了躲避台风,唯一的那艘“士希布”船也被转移到了澎湖。
这样,荷兰就剩下了8条船了,普特曼斯不得不去找海盗们帮忙。
当时的福建沿海最大的海盗首领是刘香。
刘香是和郑芝龙一起当海盗的兄弟。
后来郑芝龙进了体制内,翻脸不认人,对一众海盗兄弟痛下杀手,刘香就对郑芝龙恨之入骨。
荷兰人和刘香一拍即合,组成联军。
不过刘香的50多条海盗船,大多都是速度快、机动性强的中小型帆船,火炮数量很少,只能用来打辅助,真正的火力输出还得靠荷兰船。
11
10月上旬,崇祯的圣旨终于下达福建:“坚决打击夷人,绝不接受其条件。”
10月15日,在海澄县(今漳州市龙海区)举行了誓师仪式,对荷兰人发起总攻。
10月22日黎明时分,料罗湾海战就此拉开了序幕。
此时,明军水师拥有约150艘战船,其中火攻船多达100艘。
布置这么多火攻船,是郑芝龙的主意。
郑芝龙深知荷兰船的炮火远胜明军战船,真要排阵对轰那是绝无胜算,只能靠火攻才有机会取胜。又鉴于之前明军曾几次用火攻船袭击荷兰船队,都因为数量不够而被荷兰船提前击沉。所以这次郑芝龙把手里的旧战船全部改成了火攻船。
海战一打响,郑芝龙就派出全部火攻船直扑荷兰船。
荷兰人早见识过火攻战术,但这么多火攻船,荷兰人还是头一次遇到,于是8艘荷兰船疯狂输出,想把火攻船击沉。
但火攻船实在太多了,荷兰人根本来不及打......
很快就有两条荷兰船被火攻船钩住烧毁,另有一艘也被火攻船围住,后来被荷兰人奋力救出。
在这种不要命的自杀式攻击之下,荷兰人心态崩了。
普特曼斯只好下令剩余5条船赶紧突围,脱离战场。
荷兰人跑了,刘香傻眼了,他根本不是明军对手,50多条海盗船很快被明军打得沉得沉,降得降,基本全军覆没了。
12
郑芝龙并没有下令追击,因为真要把决战地点转移到海上,他还是有点吃不准的。
他给普特曼斯送去了一封信:“只要荷兰人道个歉,象征性给点儿赔偿,让大明面子上过得去,就可以恢复和平关系。”
普特曼斯继续叫嚣(输人不输阵):“除非你郑芝龙履行协议,否则这种战争可能还会持续一百年!”
事情就这么僵住了。
直到几个月之后,主张对荷兰人强硬的邹维琏,因为和内阁首辅温体仁结了梁子,被温体仁诬陷罢官。
而新换上来的福建巡抚沈犹龙,是个十足十的老官僚,他生怕郑芝龙和“红毛鬼”再这么闹下去,福建沿海将会不得安宁,因此主张对荷兰人采取缓和措施。
但沈犹龙也不敢让荷兰人直接跑到厦门来,便想出了一个折中措施——每年允许部分福建商人手持官府签发的执照去台湾和荷兰人做生意。
这样就算是变相允许了自由贸易。
而普特曼斯看到中国商人可以来台湾了,带来的货物也越来越多了,自己对公司也算有个交代,于是也就不再叫嚣,发动战争来了。
台海两侧逐渐平静下来。
福建沿海从此海氛颇息,通贩洋货,皆用郑氏旗号。
郑芝龙的通商范围广及东洋、南洋各地。
兵力包括汉人、日本人、朝鲜人、南岛语族、非洲黑人等各色人种,高达20万人。
巅峰时期,个人拥有大小船只超过3000艘。
成为华东与华南海洋世界的强权。
参考文献:《明史》、《明清史料汇编》、计六奇《明季北略》、《明季荷兰人侵占澎湖残档》、《东印度事务报告》、《巴达维亚城日记》、《热兰遮城日记》、《世界海军史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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